【成果】关于规范和加强专利快速预审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廉亚楠发布时间:2025-11-28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合称“保护中心”)开通的快速预审通道,为提升我校高质量专利的授权效率提供了重要支持。为全面贯彻落实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有关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专利申请质量,有效防范和杜绝非正常、低质量预审请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快速预审申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范围

1.仅受理以华体会体育买球 (华东)为唯一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提交预审请求的专利申请案件,其中第一发明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

2.属于保护中心可受理的IPC分类号,详见附件1.2.3。

二、预审申请要求

1.专利申请应遵守保护中心有关规定。

2.原则上委托已在保护中心注册且入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布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内的机构(见附件4)代理申请。为保证预审质量,建议优先选择在各保护中心评级为A级的机构。

三、校内申请流程

1.师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提交录入专利申请信息(专利名称后备注“预审”),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再经学校审核。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科技处盖章或在e站通“实体签章-科技服务类用印”发起用印申请。专利申请信息的录入流程详见附件5

2.专利预审的验证码请添加QQ群694913709发送专利名称领取。

四、限制条件

1.代理我校预审通道专利申请出现非正常申请行为的代理机构,取消其代理提交预审的资格。

2.不遵守保护中心规定被退回过申请案件的发明人暂停提交预审。

五、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廉亚楠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pdf

附件2:中国(东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类号.docx

附件3: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表.pdf

附件4: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持续更新中).pdf

附件5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成果登记操作流程.pdf

科技处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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